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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呼格案重审之际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轰动一时令无数人长久关注的呼格案或将真相大白。真凶赵志红或将面临迟到了很久的严惩,当年直接侦查此案的公安人员以及审理此案的法官检察官有可能因冤案而面临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多少年来拖延回避的政法官员们也将被推到风口浪尖,甚至接受组织调查和各种处分。但比上述人员更纠结痛苦,且受到伤害也最深的无疑是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亲友,还有更多的是被真凶赵志红在十年间陆续抢劫强奸杀害的冤死者的亲人。
赵志红完全可以避免走到今天这一步,假如十年前的4月9日他看到那个上厕所的女青年不心生歹念,或者即使起念也很快被良知掐灭。
直接侦查和审理此案的公检法人员完全可以避免今天这种将令他们无法面对的尴尬局面,假如他们当年在办案时多一份责任心、多一份神圣使命感,多一份依法独立办案的决心和不受强权及舆论干扰的诚心,而不是主观武断急功近利,在客观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变相体罚甚至刑讯逼供,最后几乎草菅人命。
多少年来使用各种手段拖延搁置此案的政法官员们完全可以在今天避免民众的指责和上级的审查以及内心的烦恼羞愧,假如他们当初实事求是,坚持法制的严肃性,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人民利益,以党员干部的标准和党性原则为依归知行合一,弘扬正气。
遗憾的是赵志红当时完全被淫欲控制,干出了禽兽不如的事,犯下弥天大罪。遗憾的是公安侦查人员大失业务水准,难道仅仅为了立功获奖升级?难道仅仅是屈服于上级的无理要求?如此草草结案,难道一点不担心万一搞错,真凶将继续荼毒生灵?遗憾的是法官检察官在审理监督过程中竟无视疑点,无视一个年轻人的翻供和合理请求,草草剥夺一个18岁的生命,完成终审判决。遗憾的是多少年来当地政法官员漠视民怨,罔顾中央指示,屁股指挥脑袋,被自身名利地位束缚,私心膨胀,敷衍塞责,怯于担当。
不管是赵志红,还是公检法办案人员以及他们的领导,还有政法相关官员,本质上其实都是属于“迷失”的人。有人迷于淫欲,有人迷于功利,有人迷于权力地位,即使一时悟到也不能知行合一。有人失去了纯洁朴素的本心失去了做人的根本而直接犯罪,有人失去职业操守和良知良能而变相犯罪,有人丧失了党员干部的立场原则,丧失了悲天悯人的情怀而昧着良心助纣为虐。由于他们的一连串的迷失,呼格冤死,真凶赵志红在初次强奸杀人后未受及时侦捕继续沉沦,十年内抢劫强奸如入无人之境,又有9名妇女死于非命,举国震惊,当地人心惶惶。赵志红固然是元凶,滥法的人难道不是帮凶?人人如此,人民何来幸福?党和政府置于何地?社会和谐岂不成了空话?!
王阳明说,人人有良知,人人可以成为圣人(达到人的最高境界);道家认为人人可以静虚无为,人人可以成仙(延年益寿身心健康);禅宗六祖慧能说人人能够认识自己的本来面目,人人可以成佛(成就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崇高境界);毛主席说,人人可以为人民服务,人人可以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中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全可以保障每个人成为一个有独立尊严的人,使成圣成仙成佛的千年梦想成为可能,人人能够实现完满自足彻底解放。
然而纵观呼格案,由于道德沦丧,法制不彰,纲纪松弛,牵涉其中的人虽然各有所迷,但如今看来同样掉在泥淖里不能自拔。赵志红已经有所觉悟,担下罪责,不想带着遗憾和愧疚受刑死去,造成冤案的其他人岂能再执迷不悟并且毫无遗憾愧疚地活着?岂能不直面十多个后续被害者家庭的痛苦而坦然地继续在职位上道貌岸然发号施令?
《楞严经》里已经把“迷失”两字讲得非常透彻,法治中国需要吸收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就像王岐山书记在六尺巷考察说反腐也要吸取历史上的优秀传统,法治中国需要每个人提高修养努力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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