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成超 通讯员 陈享红)近日,黄店镇上包村积极探索行政村下辖的自然村财务管理解决之道,立下了“自然村财务统一代理”规矩。
随着行政村规模调整,村级财务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兰溪各地对于村级“三资”管理频频出招,力求将村级财务管好、建强。但由于历史原因,不少行政村下辖的多个自然村仍存在拥有独立资产、资源、资金等情况,游离于行政村财务体系之外。因此,缺乏有效监督、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的自然村财务,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管辖主体责任风险。
“自然村建房收费、工程建设向来都是自收自支,自然村自己说了算。作为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却面临管不到、没人管、管不好的尴尬局面。而且每个自然村都要聘请会计、出纳,每年工资支出也是一个负担。”黄店镇上包村村委会主任何美娥坦言,为了能促进村庄融合,实现财务廉政风险防范,村里想了不少办法,可收效甚微。
为了管好“家里”这本账,上包村两委以下包、清塘何、章良、中和、前塘等5个自然村为改革试点,在黄店镇纪委指导下,经全体村民代表酝酿讨论,率先制定自然村统一代理规矩。在行政村财务之外,单独设置一个自然村财务代管组织,各自然村财务统一“托管”,代理会计和出纳则由行政村集体酝酿确定。这一招不仅实现了自然村财务的有效监管,还顺利解决自然村各自雇佣人员费用支出大的问题。
“以前我们5个自然村光财务人员就要雇佣10人,现在只要聘用2个人就够了,光这笔支出一年就省下了5万多元。”何美娥介绍说,自然村财务难管归根结底在于资金使用权归属问题,各自然村之间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谁也不肯吃亏。所以他们在代管各自然村财务的基础上,坚持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凭证、代理记账、资金管理的“四统一”原则,保障自然村的资金使用权不变,实行正常资金使用和正常经济活动两个不干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好财务的公开公示,让老百姓真正参与到财务的监管中来,自然村财务问题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