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来从四个方面减缓“大小非”对市场冲击;在国家经济金融形势比较稳定的背景下,再择机推出创业板;目前各方面的准备基本就绪,下一步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遵循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框架,稳步推进融资融券的试点工作——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针对市场关注的创业板、融资融券、“大小非”等热点问题,来自证券监管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和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4日在此间接受媒体采访,予以一一回应。
创业板基本准备就绪 经济金融形势稳定时择机推出
关于创业板的筹备情况,欧阳泽华代表说,创业板发行与上市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除此之外,证监会还进行了包括技术、市场宣传、投资者教育在内的各项准备。
关于创业板企业的准入门槛,欧阳泽华介绍说,一个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初始阶段、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创业板企业定位在成长阶段后期、接近成熟期的区间,这些企业从财务指标、稳定性和公司规模来看都远远高于国外创业板市场的标准。
据介绍,目前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标准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单纯从财务指标来推算,能够达到指标最低要求的企业数量比较可观,这也支持了上述标准。”欧阳泽华说。
由于创业板规模较小,市场普遍担心推出后会遭炒作。欧阳泽华表示,针对这种可能的情况,证监会已经并还将采取多项措施进行防范,这包括: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创业板专门的交易规则,从交易制度的设计上挤压市场炒作空间;在交易所建立专门的市场监察系统,增强对市场违规行为预警的功能;增强稽查处理的威慑力。
此前,有消息称,证监会要成立发行二部审核创业板的发行。欧阳泽华就此表示,证监会对于创业板的发行审核有一套很严格的程序,总体设计正在研究和完善中,一旦确定下来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向社会公布。
关于创业板的推出时机,欧阳泽华说,因为创业板风险比主板要高,所有的准备工作都要做扎实。另外,国际金融危机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还要密切关注,在国家经济金融形势比较稳定的背景下,再择机推出创业板。
未来从四个方面减缓“大小非”对市场冲击
今年,A股市场迎来大量限售股解禁,其中占公司总股本在5%以上的“大非”较多。欧阳泽华说,今年的解禁限售股主要集中在“大非”,而从前几年的情况来看,“大非”减持的积极性并不高。
据介绍,截至目前,“大非”实际减持数量14.5亿股,国有控股股东已解禁股的实际减持比例为2%。“现在大量的‘大非’集中在国资委控制的央企,‘大非’股东一方面没有动机减持,另一方面减持手续非常复杂,所以不必对今年‘大非’减持存在太多担忧。”欧阳泽华说。
针对“大小非”问题的应对举措,他表示,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尊重股东的权利,保持现有相关契约的延续性。从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手段上来讲,证监会将从四个方面规范“大小非”减持行为:首先,丰富大宗交易方式,改进大宗交易效率;第二,为企业增加融资机会,丰富融资方式,如发行可交换债券等,以免“大小非”股东由于缺少资金而变现所持股票;第三,规范减持股东的转让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第四,从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角度,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养老金等长期投资者参与股市,增加市场资金供给,缓和市场供求关系。
融资融券技术测试达到预期目标 试点将积极稳妥推进
去年10月,证监会宣布将启动融资融券试点,但5个月过去了,这项业务却迟迟未能正式展开。“这期间我们做了充分准备。”欧阳泽华说。
他介绍说,融资融券在海外市场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交易品种,也是各个市场必备的交易功能。其最大好处是通过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系的通道,同时有利于增强证券公司的竞争力,也改变目前市场单边市的基本格局。
欧阳泽华说,去年10月份以来,证监会组织交易所、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完成了两次技术联网测试。测试表明,这项业务在技术上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证监会同时加强了业务标准和制度方面的准备。
“目前各方面的准备基本就绪,下一步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遵循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框架,稳步推进融资融券的试点工作。”欧阳泽华说。
建议成立专门的金融法庭
针对证券类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题,侯外林委员建议,要成立专门的金融法庭。他说,随着证券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证券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证券方面的刑事民事案件越来越多,证券案件具有影响面广、专业性强、参与主体多等特点。
他认为,现在的诉讼体制有些不太适应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新形势,一是审理案件周期长,二是审理案件标准不统一,三是受到各方干扰多,四是诉讼成本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信心。因此我呼吁改革诉讼体制,设立专门的金融法庭,来审理证券方面的案件。”侯外林委员说。
侯外林认为,可以先在广州、北京、上海等这些金融比较发达的地区先设立金融法庭,这对推动资本市场法制建设,更好地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适时启动全国统一的场外市场建设
自2006年1月以来,作为场外市场试点的中关村股份代办系统已经运行三年多了,共有51家公司在这个报价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三年多来,这个系统没有出现市场风险,投资者情绪比较稳定,基本上达到了早期设计的预定目标。今年,证监会将在此基础上从交易结算和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制度改进和优化,之后再选择一个适当时机向全国具备条件的其他科技园区扩展。”欧阳泽华说。
他说,场外市场最大的难点就是构建模式。证监会在组织专家就构建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在中关村代办系统取得一定成就的基础上,将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场外市场的启动。
欧阳泽华还透露,场外市场交易企业的转板将遵循“升板自愿、降板强制”的原则,升板是自愿的,但达不到要求要强制降级。他表示,在创业板的上市规则中,会明确转板制度的原则,同时为转板制度的设计预留空间。在创业板推出之后,证监会还将根据企业的需求,再制定详细的转板制度安排和相关规则。(完)
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欧阳泽华说,创业板发行与上市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会在国家经济金融形势比较稳定的背景下,再择机推出创业板。欧阳泽华强调,目前各方面的准备基本就绪,下一步将按积极稳妥的原则,遵循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框架,稳步推进融资融券的试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