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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对诸葛镇2009-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出让
面积(m2)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元/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m2)
诸葛镇
2009-5-A
3444
1.2~1.5
30~60
5166~6888
366
商服
40
48
诸葛镇
2009-5-B
230
1.2~1.5
30~60
345~460
366
诸葛镇
2009-5-C
785
1.2~1.5
30~60
1177~1570
366
诸葛镇
2009-5-D
1528
1.2~1.5
30~60
2292~3056
366
诸葛镇
2009-5-E
523
1.2~1.5
30~60
749~1046
366
二、报名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挂牌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9月14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除外),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及诸葛国土资源管理所。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挂牌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00至2010年9月17日上午10:00时止。
六、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应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16时。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在支付出让金时方可抵作出让金。
七、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个人应持居民身份证,其他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土地出让资料。
八、其他事项: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
九、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方顺新 陈玉萍
联系电话:(0579) 88902723 88600986
13958462963 13575683707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八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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